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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係新申請之子女(從未於本校提出過補助申請之子女),請檢附戶口名簿。
三、提醒同仁有關「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與「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兩者僅能【擇一申請】,請同仁自行注意擇優申請,如同仁選擇向人事室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而貴子女之註冊單已有自動減免時,請向子女就讀之學校註冊組申請更換為無減免之註冊單後再行繳費,並持繳費收據向人事室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國中小子女500元補助不受免學費限制,均可提出申請。
四、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路徑:人事服務網eCPA/MyDat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待遇/補助」類別/「生活津貼申請」),自112年7月1日起開放使用,同仁可參考多加運用。
五、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說明請同仁參閱:
https://www.ey.gov.tw/Page/448DE008087A1971/e2dc33db-0553-40ca-a96b-ca15912d9797
最新消息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即日起可提出申請。
一、114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即日起可提出申請(收件至114年9月23日止),請同仁檢具申請書(申請表格附於學校人事室網頁左側選單「人事附件下載」中)及繳費收據送人事室彙辦。二、如係新申請之子女(從未於本校提出過補助申請之子女),請檢附戶口名簿。
三、提醒同仁有關「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與「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兩者僅能【擇一申請】,請同仁自行注意擇優申請,如同仁選擇向人事室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而貴子女之註冊單已有自動減免時,請向子女就讀之學校註冊組申請更換為無減免之註冊單後再行繳費,並持繳費收據向人事室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費。
※國中小子女500元補助不受免學費限制,均可提出申請。
四、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線上申辦功能」(路徑:人事服務網eCPA/MyDat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待遇/補助」類別/「生活津貼申請」),自112年7月1日起開放使用,同仁可參考多加運用。
五、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說明請同仁參閱:
https://www.ey.gov.tw/Page/448DE008087A1971/e2dc33db-0553-40ca-a96b-ca15912d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