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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本校約僱職務代理人員115年度第1次甄選簡章公告
一、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書記育嬰留職停薪缺)1名。
二、僱用期間:代理本校實習輔導處書記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8月19日止(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約僱人員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約僱二等240薪點計酬給付(折合新臺幣33,384元),需另扣除勞、健保及勞退提撥。
四、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含)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五、工作項目:
(一)協助實習輔導處各組之行政及後勤支援事項。
(二)辦理實習材料費、教學耗材等相關經費請購、請款及核銷作業,管理教師材料費的使用情形。
(三)負責職業教室之環境維護、教學設備管理、財產盤點及借用登記等作業。
(四)協助特殊教育鑑定評估工具(測驗施測用具)之借用、登記與保管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報名方式:請自本校網站(網址:https://www.pses.ptc.edu.tw/)最新消息公布欄下載甄選報名表,並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920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或逕送本校人事室報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加註「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員」,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表件:
(一)甄選報名表(簡章附件1)。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印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外文證書,請加附認證後之中譯版)。
(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五)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